奥托无意打扰村庄里杂七杂八的人,甚至都没心思在此地过夜。
凯哈斯为行地主之谊,更是要伺候好这些惹不起的罗斯人,他恭维道:“首领,我邀请你们在我的村子居住。我会进献女人犒劳你的战士们。”
女人?说实话奥托突然兴奋了一下,他再好好想想,此事不该做,至少在当前的节骨眼不应该。
“不要说这些,我只要皮革。”说着,他看看天上的太阳,“时间还不算晚。我们拿到皮革就走,让你藏起来的族人都回来吧。”
“哦!您真是仁慈。”凯哈斯清醒自己不会遭遇别的祸患。他实际做好了准备,倘若罗斯人提出一些无礼的要求,身为实力极差的弱者,为了活下去他愿意失去一些尊严。
所有的皮革都被放在山堡里,也就是曾被罗斯人迅速攻破的位于土丘上的堡垒。
奥托这回带着一批兄弟,手持剑斧,拎着一些空麻袋,意欲旧地重游。
另有一群战士在留里克的带领下,实际主要是佣兵们,他们的人物是看住返程的船只。
凯哈斯本人手无缚鸡之力,奥托不必提防这个行将就木的的老家伙,但那些年轻人实在需要提防。倘若有被愤怒冲昏头的科文年轻人,伺机破坏船只,返程就成了麻烦事。
“走吧,兄弟们。”奥托一声招呼,兴致勃勃的战士们紧随其后。
凯哈斯咳嗽了一阵子,又吐出那陈年老痰,他明显罹患一些疾病的模样,让奥托觉得此人真的要死了?不行,他可不能死?凯哈斯是一个工具人,如若此人暴毙,以后谁来包税?
奥托故作惯坏地问道:“你果然病了?”
“没有,只是一点风寒。”说罢,凯哈斯又是一阵咳嗽。
“那你可不是死掉。听着,如果你真的死了,临死之前也得给我推举出来一个继任者。你若是不做,我就从灰松鼠部落里挑出一个人。”
听得,凯哈斯脸色突然煞白,他摇晃着拐杖:“别这样!我选!我会选个忠诚于你的小狗。”
“算你聪明。”
其实凯哈斯的儿子已经全部死亡,或是因为疾病,或是死在去年与罗斯人的战争。他成了彻头彻尾的孤家寡人,甚至最后的小女儿也被罗斯人掳走做了奴隶。
这种情况下谁是合适的继任者?部落里的男丁本就不多,强壮有为的就更少了。由于部落里的大量族人就是他本人的远亲,从中选一个侄子来继任并无不妥,就是这个继任者会怎样看待罗斯人?至少,不要想着愚蠢的反抗他们。
前往山堡的路径奥托再熟悉不过,说完了话他就带着兄弟们上山了。
“走吧凯哈斯,但愿你还走得动路。”
“我现在就走!”
凯哈斯身体虚弱不假,他远未到一命呜呼的境地。他急忙带着族人赶上罗斯人的军队,恰是此时他的眼角注意到了一对男孩女孩。
两个孩子被一批佣兵簇拥,就聚在罗斯人船只的附近。一团篝火已经燃起,这群人正围着它烤火呢。
男孩自不必说,那漂亮的金色马尾,早在去年就给了凯哈斯深刻的印象。那是留里克,一个漂亮又神奇的男孩。
至于那个女孩凯哈斯也很熟悉。
她是敌对的灰松鼠部族首领的小女儿赛波拉娃,见到两个孩子竟如此亲密,就像是有石头压在自己的心脏上,凯哈斯岂是一个难受能形容的。
拄拐的他爆发了力量,急匆匆追上队伍,他不敢直接询问奥托本人。既然担任翻译的那个芬人佣兵就在登山的队伍里,他大胆凑过去:“我的女儿,露米。她还好吧。”
“你?你居然问我?”耶夫洛很吃惊,“你该去问首领。”
“我不敢为难他。”
“所以你为难我?”
“那就不问了。我们继续赶路。”凯哈斯有点沮丧,最后的女儿被他们掳走,现在露米还是活着的吧。
看到凯哈斯沮丧的脸,耶夫洛稍稍有点过意不去:“那个女孩很好,她会作为一名祭司。”
“嗯?这是真的?”
“就是真的。”
“我还以为她只能做一个奴隶。”
本来对于这件事耶夫洛是不便于作答的,那个叫做露米的小姑娘,在队伍回到罗斯堡后,耶夫洛的确没有再见过几次。因为祭司们总是呆在长屋里,他只在历次的祭祀中,看到这个穿着素袍的科文小姑娘。
耶夫洛不想打搅奥托,更不想打搅留里克。
他故意说:“你的女儿很聪明,她会是很好的祭司,现在她是罗斯人信仰神明的仆人。罗斯人是讲究契约的,只要你真心臣服,就能得到安全保障,甚至一些奖励。”
至此凯哈斯没有再追问下去,他很想在有生之年再见女儿一面,也许终是一场奢望。
大量的皮革、食物被存放在山堡里终年寒冷的地窖里。地窖基本做到全年恒温恒湿,它就是天然的冰箱,首先贮存了鲑鱼之主部落越冬的熏鱼肉,其次就是堆放向南方芬人兑换生活用品的皮革。
事到如今,经过罗斯人的盘剥,部族还有多少皮革能带到南方做交易呢?
科文的部落民善于用绊网来捕捉松鼠,他们会广布陷阱,收获的往往是大量死于挣扎中体力耗尽的僵硬尸体。比起被强制移民、善于射杀松鼠的灰松鼠部落,鲑鱼之主部落只能以这种手段捕捉,好在剥下的松鼠皮都是完整无破洞的上品货色。
奥托再度看到了数量巨大的松鼠皮。
要统计一万张皮革实则非常容易,因为本地人明显是为了晾晒风干的方便,对皮革先行加工一番,并做了一点“包装”。
他们斩断了松鼠的头与全部的爪子,以最高的效率剖下皮革。
这样的皮革先是分散开晾晒或烘干,最后用麻绳以十张为一组串起来。
所有的松鼠就其品种正是“欧亚红松鼠”,野生种的体重往往只有三百克,浓厚又极为柔软致密的皮毛呈棕红色,藏匿在芬兰树林的那些烂木堆里,就是最好的伪装色。
要射杀这些警惕的松鼠考验了持弓猎人的水平,广泛布置陷阱才是捕捉它们的好手段。
活生生的松鼠很轻,被剥下来的毛皮能有多重?
上一个冬季,索贡的罗斯人带回去上千张松鼠皮,进过天平称的计量,往往是十二长皮革才凑够一磅重呢。故而一串皮革连一磅都没有,多达一千串的松鼠皮重量加在一起,折算下来是三百公斤出头,以罗斯人习惯的罗马磅计量,它们总重量逼近一千磅而已。
罗斯人轻而易举带上了这些皮革,他们看到了地窖里还有科文人惯常堆积的大量干燥的鱼肉干。到底他们是鲑鱼之主部落,比起捕捉松鼠,明显更善于抓鱼。
站在山堡里的奥托也获悉了凯哈斯不久前做的事,那就是在河道上布置大量的网,大肆地捕捉了一批逆流而上的鲑鱼,几乎一揽子解决了部落越冬的食物问题。
完全是因为河流上游的奥卢湖,它是一个大型鲑鱼种群的产卵地罢了。鲑鱼之主部落人口本就少,养活几百人所需的鲑鱼量不大,对于整个种群的危害是极小的。
但是,奥托获悉了这一消息,一个念头浮现在他的脑海。
他们居然是这样高效的捕鱼?鱼群还是从海里突然冒出来的?那么我为何不在河流入海口布置大网大肆捞鱼呢?哦,鲑鱼潮居然是九月份。
仅在食物方面,奥托所知道的历史,罗斯人长久的食物来源就是各种渔获,谷物和蔬菜长期而言是一种生活的添头。
即便罗斯人开始具备获得大量麦子的能力,鱼肉仍然是普通人食谱中极为重要的一环,哪怕是那些味道极为异常的鲨鱼肉,普通族人也不愿丢弃。
奥托回想起儿子在河口建立定居点的想法,或许自己真的要好好考量一番了。
就在一群人站在山堡之际,一小撮大胆的部落民,悄悄的从藏身之地溜会村子。那是一些带着孩子的妇女,她们看到湖畔游荡者一小撮罗斯人,怯生生的不敢接近。
留里克自然也看到了她们,他对这群妇孺没什么想法,只因他盘算着另一件事,那就是“治理的艺术”。
太阳还在蓝天挂着,它却有沉下去的趋势。
难道大家要在这个村庄逗留一夜?留里克知道老爹没有这个打算。他懂老爹的想法,所谓入夜后,谁能知道是否有大胆的科文人展开偷袭?死了那么多人,所有的科文人都愿意跪下来吗?
留里克可以相信凯哈斯是愿意臣服的,他相信这家伙会因为自己女儿露米在做人质这件事不会轻举妄动,其他科文人就不得而知了。夜色会懵逼罗斯人的眼,疲倦感削弱罗斯人的实力,留在此地过夜不是好选择。
至于过夜的地点,奥卢河两畔有着很多狭小又舒缓的草甸,周遭林子有取之不竭的松树,那正是露营的好地方。
但罗斯人必须要长久的统治这里。奥托是以武力完成了征服,军事威慑当然不能让被征服者完全臣服,他们需要吃一点萝卜安安心。赐予他们一些奖赏,尤其是物质上的奖赏,留里克觉得非常必要。
他湛蓝的眼睛,自然而然看到船舱里被当做旅途粮食的三包麦子。
每个战士、佣兵都随身携带一些麦饼,此乃不离手的干粮,以助战士在危机状况下不至于短时间饿死。
三包麦子着实是带多了,留里克倒也不怀疑自己的族人会敞开肚子,在唯一的露宿中将之彻底吃干净。
留里克打定主意,自己看到并接受了那一万张皮革,就可以赏赐凯哈斯一点麦子做礼物。
他们终于回来了,装满皮革的麻袋被罗斯战士拎着,在被扔进船舱的之际,留里克说服父亲自己要先验验货。
“嗯?你还担心他们诓骗?”奥托诧异问道。
“没什么,我只是想摸一下皮革。”
扎口的麻袋被打开,细腻手软的松鼠皮触感,真是爽得留里克浑身发酥。
无他,松鼠皮轻薄、细腻,最大的缺点就是面积太小。它通常是被加工成诸如手套、靴子垫,乃至坚硬皮革衣物和皮甲的衬里,着实不是主流的皮革。它是一种优秀的辅助皮革,不过一旦获取的数量庞大,将皮革洗净、裁减、缝合,拼凑起一张轻柔的毯子,裹着它睡觉可是舒服极了。
“你看够了吗?”奥托见儿子非常认真,不禁继续兴奋说道:“你瞧,这地方能为我们提供大量松鼠皮,运到梅拉伦我们能大赚一笔呢!”
留里克觉得老爹这是在炫耀,就是言辞显得整个人很l。
留里克故意叹言:“就是不知道他们能否一直保持一年一万张的贡品。”
“他们当然可以,他们知道背叛的代价。”
“所以他们都是聪明人?”留里克把口袋扎进,抱起并不沉重的麻袋直接扔进船舱,又直接命令耶夫洛跳进船里,将一袋装满的麦子拎出来。
“你这是?”
“爸爸,依我看需要给他们一些赏赐。我改主意了。那些要送给钢铁松鼠部落的赏赐,也要分给这些人一点。”
“嗯?为什么?”
“这叫做谋略啊。我们打赢了全部的科文人,现在艾隆堡的科文人在为我们制作大量的铁器,按照我与他们的约定,我会用麦子换取更多的铁。所以我才带了一些麦子。”
奥托悻悻然摇头:“我还以为你有事展示仁慈。”
“仁慈?没有无缘无故的仁慈。我只希望用这种手段鼓励他们继续制作。爸爸你忘记了,我们曾对这里的人许诺,用铁器兑换一批他们的松鼠皮,我们是忘记带了,恐怕也不是真有必要携带。”
“当然不能给他们铁!”奥托直言道,“我们必须永远保持铁器的优势。”
“是!比起强迫他们缴纳贡品,依我看还是通过交易的手段,我们的收益更大。”
“何以见得?”
留里克觉得这种事奥托应该很清楚的,“唉,人只有觉得是在为自己而奋斗,才有最大的热情与勇气。再说了,我在梅拉伦集市获悉,一张松鼠皮的价格经常维持在一个银币。还有麦子的价格,丰收年景一枚银币能买十七磅麦子,实际今年梅拉伦的粮价是八磅。依我看,一磅麦子兑换他们十张松鼠皮,其他皮革也明码标价。他们难道愿意永远吃鱼肉松鼠肉和蘑菇吗?他们一定渴望吃麦子。”
奥托当然知道贸易的力量,他身经百战且年纪大了,这个脑子就变得有点固执。他是真的瞧不起这群科文人,许可他们缴纳贡品从而保命都是赐予他们的奖励了,难道还要贸易吗?他们配吗?还是说儿子发现了这群人的潜力了?
留里克的一番解释着实让奥托警醒:“妙啊,这里居然是一百倍的利润吗?”
“拿了我们的粮食,恐怕他们还会感激我们的慷慨,会更卖力的抓松鼠。我甚至都担心他们会在几年内把本地的松鼠全部抓获。”
对于未来的许多事奥托最大的念想就是儿子早点长大,那些被养育的女孩们顺利长大并生下孩子。只要看到自己的孙辈,就意味着罗斯部族的未来一片光明!奥托就是这样想的。
奥托摆摆手:“你随意吧,终归你要继承整个部族。”
留里克心领神会的点点头。
一大包麦子交到凯哈斯不懂,他更不懂的是,赐予麦子的并非奥托,而是漂亮的留里克。
这何尝不是珍贵的赏赐?
因为地理的原因,科文人吃麦子是极为罕见的事,他们只能用高昂的代价从南方芬人手里交换一批,故而视燕麦为珍宝。
留里克完全具备与科文人谈笑风生的语言能力,他高傲的说:“这就是给你的奖励,你们做的不错!”
“哦,尊贵的留里克,代我感谢你的父亲。”
“不!你该感谢我!”留里克使劲跺了跺脚,“这是我以个人的名义对你的赏赐。现在,或许我们该定下第二个规矩。以后,你们照例每年提供八千张松鼠皮的贡品,除此外,你每多提供十张,我就赏你一磅麦子。你放心,我们罗斯人有着大量的麦子,你呢?可有大量的皮革?”
“啊?!我”凯哈斯一副受宠若惊的模样。
“你可以做到吗?”
“我能!”
“好,我们说定了。这些麦子你们留着,明年秋季你们有可能得到更多。”
麦子的美味真是吃过一次就忘不了了,凯哈斯做梦都希望顿顿吃麦子,真可谓不是环境所限,谁会甘于天天啃鱼肉?
见得留里克是如此的和善,他不禁大胆询问自己最关切的问题:“我的我的露米,我的女儿。她还好吧”
“她?她当然很好,而且天天都是吃麦子的,那孩子甚至吃胖了。”突然,留里克灵机一动,“你们给我好好抓松鼠,只要你们令我高兴,我就把你的女儿带回来。哦,但愿你还能认识你的女儿。”
“啊?她真的天天在吃麦子?”
留里克觉得凯哈斯一惊一乍的样子很无聊,“当然,那些忠诚的仆人,无论男女都是天天吃麦子的,这是我对忠诚者的奖赏。凯哈斯,你养猎犬吗?你会虐待你的猎犬吗?”
“哦!你真是仁慈。”
留里克阐述的是一个事实,尤其像是女孩露米这种注定培养成祭司的孩子,平日里的伙食水平一直不错。大量麦子进入罗斯堡,相当一部分要进入留里克豢养的那群孩子们的嘴巴里,谷物、油脂、肉以及一些蔬菜,四者缺一不可。
留里克没有明说这种伙食标准,仅仅提出“露米几乎天天喝麦粥”,就已经震撼了一个老父亲的心。
那么凯哈斯又是怎么想的?
至少这个留里克比奥托,是更加仁慈的征服者,正如芬人耶夫洛所言,留里克做人很讲契约,那么自己就必须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契约。